湖南省官方网站上公告:
2022年4月1日,省财政厅、省公安厅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上建设了警用装备馆,为全省警用装备采购提供了规范科学、高效便捷的服务管理平台。为进一步发挥警用装备馆零星采购畅通、信息共享互通、价格透明公正的作用,2024年4月1日起警用装备馆将在政策范围内正式运行。
供应商入驻企业要求:
供应商按照《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申请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经营范围原则上需要包括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销售、警用装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消防设备销售、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销售、应急装备销售、取证鉴定器材销售、电磁屏蔽器材销售、交通安全设施销售、安检器材销售等。
警用装备馆产品要求:
警用装备馆入驻产品原则上仅限具有警用专属性带警用标识的警用装备,不含涉密等有规定不得在公开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警用装备,具体包含指挥信通装备、刑事技术装备、侦查技术装备、警械、防护装备、警用车辆及船艇、反恐救援装备、警用航空装备和其他装备(含被装)九大类,其中部分装备应当遵循相关特殊规定,如:新型单警装备、被装的生产企业必须是公安部审核认定的资质企业;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警用摩托车车辆型号须入围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等。
入驻资料准备
所有上线产品均需提供营业执照、最低价承诺、企业产品上线申请表、拟上线产品明细表(标注好对应材料页码)、拟上线产品介绍资料(详见附件)。如是授权供应商,则须提供生产厂家对于该产品在馆内代理销售的唯一授权(被授权企业如有违规,授权企业承担连带责任),除上述要求外还须提供以下资料之一:
一是近三年内在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电子卖场交易平台的成交合同或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签订的有效供货协议。
二是近三年内由公安部所属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三是近三年内入围公安部有关装备试用、测试比武、标准制定、展会清单等文件资料。
四是近三年内与省、市级公安机关至少2个单位的成交合同和产品上线推荐表。
五是其他符合警用装备属性的产品所需要的对应资料。
入驻申请审核公示
1.资格性审核。供应商将资料提交至审核专用邮箱(hnjyzbg@163.com)。线上初审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进行反馈,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将电子资料的纸质版本邮寄至湖南省公安厅(具体地址、联系人和电话号码将在邮件中回复),我馆将对纸质版本资料进行线下复核。
2.重复性审核。对重复提出上线申请的产品进行清查去重。
3.结果公示。对于审核后符合上线要求的产品在馆内进行集中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