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7
国家发改委公布《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功法(试行)》,于2023年5月1日正式执行。
2022-5-19
国家统计局公布《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统计严重失信行为及其信息进行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和等活动。
2022-4-11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提出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失信惩戒和惩治腐败相结合。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加快推进社会信用立法。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施行,规定了适用范围、职责分工、列入条件、列入期限、惩戒措施、信用修复和工作程序。
2022-1-1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施行
2022-1-1
《征信业务管理办法》施行
2021-9-1
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施行。强化失信惩戒,鼓励信用修复。
2020-11-25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建立有利于自我纠错的信用修复机制失信主体按要求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均可申请信用修复。对符合修复条件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规定及时移出失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