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前身为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由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等九部门联合举办。200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宣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务院新闻办等24个部门联合举办首届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宣传周期间的各项工作。宣传周一般始于每年4月20日,于4月26日即世界知识产权日结束,为期一周。
2009年主题为“文化•战略•发展”
2010年主题为“创造•保护•发展”
2011年主题为“知识产权助推经济转型”
2012年主题为“培育知识产权文化,促进社会创新发展”
进入新世纪,互联网快速发展给文化产品的传播插上了翅膀;如今,随着移动互联网,宽带技术的日益普及,各类文化产品的传播效率更是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但伴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各类新型网络侵权也成为困扰权利人的热点问题,引起全社会热切关注。
今年4月26日是第1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国家版权局与百度第二次共同发起了知识产权宣传周“版权保护”专项宣传活动,倡导广大网民更多关注互联网领域的版权保护,在网络环境下,创作者和传播者日益融合,尊重和保护版权正在成为每个网络人的应具备的情操。
过去的一年,我国的版权保护水平特别是网络版权保护又迈上了新台阶,版权保护工作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在北京胜利召开并成功缔结《视听表演北京条约》,这是我国首次承办涉及条约缔结的外交会议。另一方面,国家版权局每年定期开展旨在打击网络盗版的“剑网行动”等专项行动,开展网络视频主动监管,成效显著,有效遏制了网络盗版侵权行为的扩散。与此同时,互联网企业主动加强行业自律,配合国家版权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版权行政机关打击互联网侵权,共同促进了互联网产业的健康发展。
面对日新月异的技术发展和网络创新,我国的网络版权保护已经取得了巨大成绩,既有效的保障了各类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推动了文化产品在互联网领域的传播,繁荣了版权市场,促进了版权产业的发展。在数字版权领域,百度等互联网领军企业从产品、技术、版权合作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较大进展。
尊重和保护版权,关乎文化创造,关乎知识传播,关乎你我他!
信息来源:百度公益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