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本公司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如实申报企业规模,入驻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同意金融机构按照财政部门的处理、处罚通知将电子增信的对应保证款项划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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